[多玩网]龙虎豹之卖水者迅游?

迅游  2010-12-06

  

发布媒体:多玩网

原文网址:http://biz.duowan.com/1012/155555393245.html

 

         关于卖水的寓言故事,龙虎豹可以在这里再讲一遍,在十九世纪初的美国西部淘金潮中,在大家都在挖金子时,有人看准商机开始向淘金者卖水。结果淘金者有的失败了,但卖水者都赚了大钱。

  这个寓言,各种服务行业的创业者在给他们的投资人讲故事时都会提到。而在互联网领域讲这个故事的,多数都是为电子商务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企业。

  网游是一座绝不逊于电子商务的大金矿,那么网游行业的卖水者在哪里呢?

  11月中在迅游召开的2010新版本发布会上,该公司CEO袁旭把自己描述成网游行业的卖水者。

龙虎豹之卖水者迅游?

迅游CEO袁旭自比为网游行业淘金潮中的卖水者

  迅游的业务是为网游提供网络加速服务,从其技术概念上,应该划分为虚拟电信运营商。类似的提供网络加速服务的虚拟电信运营商,已经有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的网宿科技和上个月登陆纳斯达克的蓝汛。

  然而那两家提供的是CDN(编注: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内容分发网络)加速服务,其客户是网站。整个产业链的商业逻辑是,网站购买CDN加速服务,以便于网民访问,提升流量,继而提升网站营收,再从互联网营收中分一杯羹给CDN服务商。

  这是传统的媒体化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这个模式的规模在国内2010年已超过1500亿元。而国内CDN服务的普及率不到5%。其中的投资价值,不需要华尔街来说明。

  但网游行业呢?

  有报告称今年5月份中国网游产业规模已突破300亿元,而整个2010年的预估是近400亿——与大部分行业相比,这并不是一个庞大的盘子。

  那么这个行业的卖水者,能赚到多少钱呢?

  不多。

  所以即便是迅游,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卖水者。

  蓝港在线CEO王峰在迅游新产品发布会上发言,认为迅游好在“抓住了痛点”,掉线卡机确实是位于网游行业投诉榜首位的头疼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玩家的头疼程度甚于厂商,迅游也是通过向玩家提供解决方案也获得收入。虽然迅游目前已有向网游厂商提供网游加速解决方案购买合作的案例,袁旭也表示迅游在未来会加大在业界的合作。但从迅游营收的构成上看,这并不改变迅游直接发展用户的模式。

  所以,迅游的商业逻辑是,随着网游产业的发展,网游玩家在购买游戏服务之外,向迅游这一第三方购买增值服务。基于共同客户的需求,迅游与网游厂商之间的合作具有天生的契合度。但迅游尚未成为网游产业链下游一个密切的产业环节。

  那么在卖水者的商业逻辑不成立的情况下,迅游的价值是否被高估?

  未必。

  网游行业中的掘金者,与电商或者更传统的行业不同,本身就具有服务者的特性,他们需要自己的用户壁垒和流量,而且彼此之间的竞合关系使得除了渠道之外,很多需要的产业环节都放在企业内部消化了。要为这些厂商提供服务,还得先去开发需求,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把迅游从产业链中独立出来看,其时间收费的商业模式很简单清晰,客户需求是长期客观存在的,目前的增长也非常可观。迅游本身而言是一家具备可观投资价值的企业。

  但是这家企业要成为推动产业链健全或者新模式的创立者,还有很多路要走。

  首先是B2B业务的薄弱。不仅仅是迅游,事实上除了广告代理之外,网游业界并没有太多B2B的服务,迅游正在做,但这样一个艰巨的改变产业的工作由这样一家刚起步的公司来承担,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其次是不可或缺性。与CDN加速不一样,迅游并非网游厂商不可或缺的服务商。迅游能够使网游厂商的用户体验提升,但并不能为厂商负责复杂的用户体验体系。而迅游的服务是需要成本的,在不同的厂商看来,这成本的价值不同。只有当行业规模更大,竞争更加有序而激烈时,网游加速服务的价值才会充分体现出来,迅游在这一行业的先发优势,才能转变为企业成长优势。

  龙虎豹看到,迅游目前在市场和用户培养上,与网游厂商并无二致,同样以用户数量、活跃度、在线数、付费率来考量。但同时龙虎豹也听到迅游CEO袁旭在谈对产业的理解时说,所谓服务,只有首先内容发展起来了,服务才会跟上。

  迅游目前有3500万注册用户,付费用户超过百万,按袁旭所称的每年增长100%的速度,迅游的收入和企业价值看上去会不错。

  但这是小钱。也是有风险的。

  在发布会上很多大众媒体的记者问袁旭,是否担心有大企业中途杀入网游加速行业影响迅游的未来。袁旭表示不担心,其回答有两个要点,一是迅游是虚拟电信运营商,其专业性的积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赶上的;二是迅游有先发优势。

  龙虎豹认为第一点说的很对,但第二点有待斟酌。

  如果迅游在未来依然是一个依靠用户数量生存的企业,那么这种风险是存在的,因为迅游不拥有绝大多数用户。但如果迅游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卖水者”,网游厂商都需要其提供的必不可少的“水”,那么有挑战迅游身份的企业只有模仿迅游模式的其他“卖水者”,而不是向迅游买水的人。腾讯会去经营IDC业务(编注:Internet Data Center 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类增值服务的服务)么?不会的。

  所以,当迅游的这个行业真正发展起来的时候,网游产业的规模也许已经过千亿——那才是内容发展起来了,然后服务跟上。

  迅游目前的商业结构是B2B2C,但其利润中心在于后半部分的B2C。但只有前半部分的B2B真正发力时,网游加速这个行业才会有价值,迅游在其中的先发优势,才能兑现。那才是大钱。

  同样的逻辑,不仅仅适用于迅游,也适用于各类试图向网游厂商提供服务的企业。

  网游行业的卖水者还未出现,也许是网游行业的掘金者还没有到渴的时候。但是,绝不要低估了准备去买水的人的价值。